一、
水陆两用挖掘机
回转机构检查规定:
1.回转驱动装置工作应平稳,不应过热;
2.回转平台旋转应平稳,不应有阻滞、冲击,回转齿轮啮合、润滑应良好;
3.回转减速装置齿轮油油面应达到油位标记高度。
二、行走驱动马达、回转驱动马达工作时不应有异响、过热、泄漏。
三、工作装置动作速度应正常,工作装置液压缸活塞杆的下沉量不应大于100mm/h.
四、操纵控制阀应能有效地控制回转平台左右旋转、斗杆伸出及回缩、动臂上升及下降等各种动作。
五、工作装置检查规定:
1.动臂、斗杆、铲斗不应有变形、裂纹、开焊;
2.斗齿应齐全、完整,不应松动;
3.动臂、斗杆、铲斗的连接轴销等应润滑良好,轴销固定应牢靠。
六、制动及安全装置检查规定:
1.当行走踏板处于自由状态、行走操纵杆处于中立位置时,行走制动器应自动处于制动状态;
2.放开多路换向阀操纵杆后,操纵杆应自动更换位置,挖掘机的工作功能应能停止;
3.先导控制开关杆工作应可靠有效。
发表日期:2020/2/28 浏览次数: